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引导
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学生评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引导学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对教师授课进行评价。
要组织和调动班主任、学业导师在学生评价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
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评教优秀组织奖。
二、严肃认真,客观公正
学生评教是学校赋予学生的权利,参与评教的学生务必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首先是学生本人亲自对给自己讲课的老师进行评价,不得让其他同学代评。其次是在对给自己讲课的老师中,要通过认真比较后进行评价。例如:一学期中听了8位老师讲课,通过比较后,应该是您给予讲课最好的老师评价相对最高。
三、了解评价指标,掌握评价操作
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性。每位参评学生都应认真阅读评教界面上的温馨提示和评价指标内容。评价指标分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共4项,各有内涵,参评学生都应根据授课教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得有意抬高或压低评价等级。在每项指标的五个评价等级中,给予授课教师每项指标的评价等级应是您认为最合适的等级。
四、按教务处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学生上网评教
(一)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学生利用本院机房进行网上评教。
(二)评教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完成,学生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完成评教。
1、评教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6年5月3日上午10:00—5月10日下午5:00;
(2)第二阶段2016年6月13日上午10:00—6月20日下午5:00;(第二阶段只安排评教本学期开出的实验课程和第九周后开出的理论课程)
2、评价要求:学生必须按照学生评教界面上的温馨提示进行评教,否则无法保存提交。
(三)学生务必在评教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评教,若没有完成网上评教,将不能查询成绩,不能选课。
学生评教期间,成绩查询模块关闭。
(四)通过外网访问校园网需通过数字校园平台,页面显示速度较慢,应耐心等待,避免乱点鼠标而出现误操作。
(五)评教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65786303,
65786163。
五、按学校规定完成评教
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学生本人应积极配合学院的宣传引导,客观公正的完成本学期所修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的评价。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教务处 校教学督导室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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